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財政(稅)局,省直有關部門:
一,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財政部門和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切實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有關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省直有關部門要在每月6日前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上月度清理規范工作情況和《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1、附件2),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上報本地區清理規范工作總結。
二,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對落實國辦發〔2016〕49號文件精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單位和違規收取保證金的典型案例,要在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公布,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三,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明確信息上報責任人,填寫《信息上報負責人聯系表》(附件3),于2016年7月28日前報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